2007年1月1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食品安全恐慌”是媒体误导的?
蒋毅

  日前,广州电视台某栏目邀请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姚建明、广州市农业标准与检测中心主任彭聪畅谈食品安全。针对“食品安全恐慌”,彭聪表示,市民有些时候是让媒体“误导”了(1月15日《新快报》)。
  周旋于菜场超市之间的顾客为什么会忧心忡忡?因为多宝鱼有孔雀石绿、咸鸭蛋有苏丹红、猪肉有瘦肉精、粉丝有漂白剂……可这位主任却说都是让媒体给“误导”了,笔者着实惊诧!
  在家禽蛋类中擅自添加苏丹红,已经不是首度发现,有了过往经验,照理抽检应该会较为频密,应该把苏丹红列入化验范围。可为什么“红心”鸭蛋又是待媒体揭发后,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才如梦初醒呢?
  在笔者看来,媒体非但没有“误导”市民,反而是在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。何谓新闻?媒体的职责又是什么?对媒体而言,职责就是报道真相,做社会进步和监督的有效推动力。而对于公众而言,媒体的职责是用新闻来维护社会正义。
  一次又一次的“食品安全通告”,正是媒体在积极维护公众与社会的正义。也正是由于舆论的压力,才让那些“后知后觉”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醒悟,才有了后来的禁售令。试问,媒体是在“误导”吗?
  现代社会,公民与政府之间应有平等的对话权,政府也有义务及时发布有关信息。然而,由于沟通渠道的单一和信息交流的不对称,公众往往难以获得应知的信息。比如说食品安全问题,如果媒体不披露,就只有当事人才知道,换句话说,绝大多数公众依旧生活在危机之中而不自知。
  媒体是公民传递声音的话筒,也是公民获得信息的基本渠道,同时,媒体对公众负有“告知”的义务。一次又一次的“食品安全通告”,不仅不是在危言耸听、“误导”公众,反而是让公众更好地获得信息、以正视听。如果在这些事件中,质检部门缺位、政府发言机构缺位,媒体也不作声,小道消息满天飞,那才真的是“误导”公众、制造恐慌呢。